1.招标条件
湖北省专用汽车研究院科研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政府采购计划函号:随财采计[2013]230号,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专用汽车研究院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38号(随州职院内)
2.2工程规模: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共约12368m2,计划投资约2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385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申请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须为建筑专业一、二级建造师,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项目班子未被押证管理和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1、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若有或应有须按最近年份提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4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9月8日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电子招标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资格预审文件)
5.2报名单位应事先到随州市招投标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CA认证卡。报名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到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报名单位为外省企业,按照湖北省有关规定需办理进鄂备案的,应当提交进鄂备案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www.szzbtb.com的“公告通知”栏目查询,或咨询:0722-3323717。报名单位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
5.3报名单位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报名单位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报名单位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报名单位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顺利开展业务。通过《随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szztb.com.cn)的“用户免费注册”上传申请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报名企业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5.4报名单位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随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
5.5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5.6 招标人不另提供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五楼505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申请人应在2013年9月9日23时59分59秒前(到帐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其企业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经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在《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湖北省随州会计专柜,帐号:42001813638059688888(请严格按上述内容填写,不得简写,并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未按要求打入的投标无效
7.2 对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可组织有关人员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进行查证,查证后对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人,宣布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并上报相关监督部门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随州市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www.szzbtb.com)、《随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网》(www.szzt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专用汽车研究院
联系人:乐放耀
电 话:0722-3266955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邮政编码:441300
传真电话:0722-3330019